一、竞争性磋商条件
项目名称:J公司债务重组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
资金来源: 自筹,已落实
出资比例:100%
采 购 人: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:国管招标(北京)有限公司
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。
二、服务范围
1、根据债权的瑕疵问题,提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,及时完成本次债务重组;
2、代表公司参与债务重组的相关磋商,最大化我司的权益;
3、为该项目草拟、审查、修改各类合同及相关协议;
4、对参与重组的标的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,并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,保障本次债务重组的完成;
5、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。
6、本项目不划分标段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、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,具有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应审批文件;
2、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(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)具有企业债务重组服务项目业绩;
3、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得低于8年;
4、供应商在企业债务重组中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,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;
5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6、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四、报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(验原件留复印件):
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应审批文件、企业业绩合同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。
注:1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,如有虚假,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。
2、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。
五、报名时间
请潜在供应商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日,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,下午13时30时至16时30分,在国管招标(北京)有限公司(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世家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)报名。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公告同时在1946韦德、国管招标(北京)有限公司网站发布。
七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:国管招标(北京)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董晓斌
电 话:0531-88816215